【解答】关于企业职工社保费缴费的热点问题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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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关于企业职工社保费缴费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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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社会保险费划转到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来,企业在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过程中,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形。

本文源自“上海税务”公众号,整理了社保费缴费的相关热点问题。

Q1

缓缴企业如何申请恢复缴费?如何补缴缓缴期间的社保费?

已申请缓缴的企业如需缴费,按不同所属期采取相应操作。

1)对于划转时点前(所属期10月前)的缓缴费款,企业需先向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核定,社保部门受理后通过特殊缴费渠道将征集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按照特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2)对于划转时点后(所属期10月及以后)的缓缴费款,企业可直接通过自行申报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可选择一次性全部缴纳或者分月缴纳。

Q2

企业如何设置社保费申报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分为“自动申报缴费”(扣款方式)和“自行申报缴费”(自主方式)两种,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单位社保费缴费客户端进行选择。

1)电子税务局选择扣款缴费方式。路径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方式选择,如需采取扣款方式的,请选择“自动申报缴费”,勾选有效三方协议后,点击“确认修改”, 当前申报缴费方式变为“自动申报缴费”。

2)单位社保费缴费客户端选择扣款缴费方式。路径为:功能菜单——申报缴费方式选择,如需采取扣款方式的,请选择“自动申报缴费”,勾选有效三方协议后,点击“确认修改”,当前申报缴费方式变为“自动申报缴费”。

注意:税务部门扣款时间为每月10日至15日,请确保期间扣款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3)若选择 “自行申报缴费”的缴费方式,同样通过上述模块进行选择。每月15日前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单位社保费缴费客户端完成自行申报缴费,也可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完成申报缴费。

Q3

缴费单位如果由于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自动申报缴费失败该如何处理?

缴费单位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单位社保费缴费”模块中查询当月的缴费情况,确认是否缴费成功。若未成功,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完成自行缴费。

1)电子税务局路径: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单位社保费申报和单位社保费缴费。

2)社保费客户端路径:功能菜单——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和费款缴纳——缴费。

可使用任一已签约三方协议实时扣费,或自行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至支持柜台查询缴税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

Q4

企业职工如何获取自己的社保费缴费证明?

目前本市税务部门根据人社部门传递的单位汇总金额开展征收,不涉及职工明细,职工个人缴费证明继续由人社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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