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本市小微企业2021年度财会类问题汇总
2022-02-25
首页 会计制度 【热点问答】本市小微企业2021年度财会类问题汇总

【热点问答】本市小微企业2021年度财会类问题汇总

为进一步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效能,我们收集整理了2021年本市各区小微企业财会热点问答,供小微企业参考。本期热点问答为财会篇

Q服务业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在没有可抵减的税额(即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是否要对申报的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做账务处理?

答:在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情况下,加计抵减前应纳税额等于零,按规定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属于这一类情况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Q我们公司收到一笔投资款,但汇款人不是股东名称,应当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首先应当询问公司股东,了解实际情况。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做了股权转让,吸收了新的股东,那么应当取得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等法律文书,核对银行进账单上投资人姓名是否为新股东;如果是股东让别人代出资的,则一般不得记入实收资本,应当记入其他应付款,除非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律文件。

Q坏账准备和坏账损失入哪个科目?

答: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坏账准备的处理比较复杂:企业销售商品(劳务)产生的债权按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金融资产管理业务模式可以分为: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如该债权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使用的会计科目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其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分录为: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如该债权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使用的会计科目为应收款项融资,该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科目,分录为:借: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贷:坏账准备。此外,还有一种与销售商品(劳务)相关的债权合同资产,其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分录为: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企业认定相关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无法收回(实际发生的信用损失),经批准予以核销,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编制以下会计分录: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或者借: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合同资产

Q原来从股东借入的流动资金,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上,可以直接转到实收资本上做为股东实际认缴的出资额吗?

答:这是债转股的情形,如果股东给公司借款有正规合同,借款真实有效,修改公司章程及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是可以进行债转股的。

Q由于股东的股份减少,原入账的实收资本现在按比例算超出的部分是否可以直接转入资本公积呢?

答:应当明确导致股份减少的原因(是企业减资还是股东从企业撤资或减少投资,等等),股份减少的会计处理依其减少原因不同而有所区别。以股东撤资或减少投资为例:股东从企业撤资或减少投资,应当将因为股东撤资而交付给股东的资产分为两部分处理:其一,相当于初始投资的收回(涉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其二,相当于按实收资本减少比例计算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涉及: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Q母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以前年度亏损,今年盈利,子公司在交完企业所得税之后,是先补亏,还是可以就今年利润上交给母公司呢?

答:公司法规定:只有先弥补亏损后有盈利才能分红。

Q注销时资本公积仍有金额怎么处理?

答:企业注销时,资本公积不必作为一个单独考虑的因素。企业注销清算时,先计算清算所得,其计算公式为: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等。该清算所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后的剩余财产可以向股东进行分配。股东分得剩余财产中相当于被注销清算企业历年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股息所得;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如被清算企业的股东是法人,依法申报企业所得税。如被清算企业的股东是自然人股东,分别计算股息红利项目应缴个人所得税和财产转让项目应缴个人所得税,并由清算企业代扣代缴。

Q采购原材料时,运费单独开具的,可以计入原材料成本吗?

答:应该计入成本。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其他可以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

Q职工出差隔离期间费用怎么做会计处理?

答: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明细科目都是差旅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Q“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退回怎么做会计处理?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根据这一规定,如果企业因为计算错误而多缴纳的残疾人保证金被退回,按原路冲减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但是属于奖励性质收到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

Q企业动迁款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动迁补偿款应分为因公共利益搬迁补偿款因非公共利益搬迁补偿款(包括因公共利益搬迁收到的非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以下统称非公共利益)两种情况。其区别在于前者先计入专项应付款,随后转入递延收益等科目。后者不需要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除此之外,其他环节的会计处理,两者基本相同,有以下几个环节。1.收到搬迁补偿款:因公共利益搬迁,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因非公共利益搬迁,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2.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注:如果是公共利益搬迁先将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借:专项应付款、贷:递延收益)。3.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无形资产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注:如果是公共利益搬迁先将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4.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注:如果是公共利益搬迁先将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5.企业搬迁完毕,如果是公共利益搬迁,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后的结余,从专项应付款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借:专项应付款、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是非公共利益搬迁,递延收益应保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差额部分转入营业外收入,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Q食堂在农贸市场买菜无发票,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也就是说,在农贸市场购买菜蔬等,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一定要请摊主(或单位)出具收款凭证,在凭证上按规定注明以下要素:收款个人姓名(或收款单位名称)、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单位根据摊主(或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按内部控制规定编制相应内部凭证(如验收单等)作为入账依据。

 

【本文源自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公众号】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流群
490576708

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