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现可补学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继续教育
<<<补2020年度学分>>>
补学途径
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补学2020年继续教育已于2月1日开通,但2019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不提供补报名通道。需要补学的会计人员可通过对口的网络机构进行补报名,详见下图。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sh.gov.cn/)查询相关信息。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未经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管财政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如有疑问,可与主管财政部门联系咨询。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您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2020年度本市网络继续教育的报名缴费,但尚未完成学习或测试,那么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您只要在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学习并通过测试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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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报名安排将另行通知。
【本文源自“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