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
为持续优化提升上海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在全市电力用户接入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深化营商环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根据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要求
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和务求实效,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为重点,以加快制度突破为抓手,大胆创新、勇于突破,通过改造流程、简化审批,压缩时限、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等综合举措,进一步提升电力接入的服务效率和水平,为本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申请新装、增容等业扩服务的实行“三零”服务低压非居用户电力接入工作。10千伏用户电力接入工程有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三、工作目标
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电网企业一口受理,办理手续缩减为用电申请和竣工装表2项,用时原则上不超过10天。其中,政府行政审批时限不超过2天。用户取得电力接入的成本为0,可靠性和供电服务得到进一步提升。
具体办理流程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本实施办法自2024年12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0日止。
【本文源自“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
https://fgw.sh.gov.cn/fgw_gfxwj/20250116/09e946cb04314756989dcaffda9d41c1.html